招標公告
新廟鎮(zhèn)楚江鑫城小區(qū)學前教育配套設施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鄂州市文苑壹號34號門面,吳都中學東門對面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6月7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編號:EZYG-ZFCG-2021-008
2、項目名稱:新廟鎮(zhèn)楚江鑫城小區(qū)學前教育配套設施采購項目
4、項目概況:幼兒園玩、教具設備實施
5、采購內容:詳見清單
6、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7、項目預算:114.67萬元
8、項目類別:政府采購貨物
9、供貨期 :60日歷天
10、質保期:3年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
2.1 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紀錄名單(提供網頁查詢截圖加蓋公章)。
2.2投標人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參加投標報價,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四、報名及招標文件發(fā)售辦法
1、請供應商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節(jié)假日除外),在鄂州陽光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號34號門面;吳都中學東門對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資料購買招標文件等資料:
法人攜帶法人證明書及身份證或被授權人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
(2)報名登記表(詳見公告附件);
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3、招標文件公示時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五、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時間
1、投標文件的遞交采取書面遞交。書面投標文件資料在2021年 6 月 7 日上午09:30前提交至鄂州陽光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開、評標室(鄂州市文苑壹號34號門面;吳都中學東門對面),由招標代理機構接受。逾期送達的將被拒絕。
2、本工程的開標將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在鄂州陽光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開、評標室公開進行,投標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攜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準時參加。
六、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1、招標公告發(fā)布開始時間:2021年 5 月17日。
2、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hubei.gov.cn)上發(fā)布。
3、信息發(fā)布時間若發(fā)生延遲,日程安排順延。
七、聯系方式
1、招標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名稱:鄂州市臨空經濟區(qū)新廟鎮(zhèn)中心學校
地址:鄂州市臨空經濟區(qū)新廟鎮(zhèn)
聯系人:周女士 電話/手機: 15972318037
2、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名稱:鄂州陽光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苑壹號34號門面;吳都中學東門對面